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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的权利与义务

2012-10-15 09:57:00

病友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对诊疗方案的自主决定权。
  (6)拒绝治疗权。
  (7)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8)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病友的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视来访人员等。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传染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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