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名称] 公共卫生科

[负责人] 胡春燕

[电 话] 0578-2298810 [电子邮件] lssdeyy@sina.com

[岗位职责]

1.在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指导下,按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要求开展具体工作,负责院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控烟管理等工作。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即时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任务,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4.做好死亡监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食源性疾病的网络直报及院内质控工作。

5.按要求执行医院放射卫生、职业防护及职业暴露管理。

6.对医务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和健康教育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7.根据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需要,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

8.定期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传染病管理和健康促进培训会议,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种卫生日宣传、精神(心理)卫生健康教育活动。

10.负责医院的控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科室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1.每月完成传染病、慢病、死亡、食源性疾病漏报自查,负责传染病漏报调查及院内疫情信息的通报。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医院下达的其他指令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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