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公共卫生科
[负责人] 胡春燕
[电 话] 0578-2298810 [电子邮件] lssdeyy@sina.com
[岗位职责]
1.在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指导下,按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要求开展具体工作,负责院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控烟管理等工作。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即时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任务,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4.做好死亡监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食源性疾病的网络直报及院内质控工作。
5.按要求执行医院放射卫生、职业防护及职业暴露管理。
6.对医务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和健康教育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7.根据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需要,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
8.定期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传染病管理和健康促进培训会议,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种卫生日宣传、精神(心理)卫生健康教育活动。
10.负责医院的控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科室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1.每月完成传染病、慢病、死亡、食源性疾病漏报自查,负责传染病漏报调查及院内疫情信息的通报。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医院下达的其他指令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