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药剂科
[负责人] 邹晓华
[电 话] 0578-2298833 [电子邮件] lssdeyy@sina.com
[岗位职责]
1.药剂科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岗位责职和预案。
3.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剂科发展规划。
4.根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临床需求,负责全院中、西药的采购工作。
5.成立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全院药品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6.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相关制度,做好药品的出入库验收、保管、使用、报损、检查及相关工作,
7.负责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做好药品的效期管理,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门诊、住院药房的药品发放。
9.认真执行相关物价政策,做好药品的调价工作。
10.积极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宣传用药知识,促进合理用药。
11.参与查房和病例讨论,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拟订与实施,提供药物信息和咨询。
12.收集、上报药物不良反应。
13.负责编写《医院药讯》、《处方集》、《基本用药目录》、新药介绍、用药宣传栏等。
14.负责药学人员实习、进修的带教工作,组织本科室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15.负责药学相关数据的监测、整理及上报工作。
16.积极申报各类课题、撰写学术论文。
17.完成医院或上级指派的各项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