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名称] 医务处

[负责人] 朱桂东

[电 话] 0578-2299920 [电子邮件]

[岗位职责]

1.医务处处长的具体主持下,坚持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

2.根据医院发展目标,制定全院医疗工作计划和部署重点工作,同时制定实施方案,经院党委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负责执行。完成年度医疗工作总结和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组织协调急危重症、疑难患者的会诊、抢救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组织全院性的病例讨论;组织协调科室间的协作,负责指导、完善全院患者的入出院、转院及随(回)访等工作流程,负责全院床位调配协调。

4.负责各临床科室以及医技部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新技术的申请准入及管理,定期检查和分析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状况。

5.组织完成各种抢险救灾、医联体等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重大医疗保障任务和应急医疗工作。

6.制定医疗工作相关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内容。

7.负责全院各科医务人员外出、院外会诊审批工作。

8.日常督促各级医务人员履行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检查和监督各科室完成各自制定的工作计划。

9.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医疗缺陷,防范医疗风险,组织协同解决医疗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各类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情况,组织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重大差错进行调查,组织专家委员会讨论、鉴定、处理;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和诉讼并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报告分管副院长或院长。

10.对全院医务人员特别是技术骨干的专业技术实行分级管理,熟悉医院各业务科室的专业发展水平和现状,对医务人员的任免、调配、奖惩等提出意见建议。

11.开展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持续质量改进项目。

12.落实做好“最多跑一次”工作,医疗服务流程的优化和续改进工作,保障病人安全管理。

13.及时完成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负责参与各科室行风建设和监督,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服务水平。

15.负责《丽水市精神卫生质控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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