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5月15日,我院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字(2017)第40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后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家精神病专科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迁建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项目实际总投资20377.51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52984平方米。经一期、二期工程建成后总床位数约为800张,总建筑面积447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工娱、保障、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设施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项目员工总共580人,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全年工作365天。环保总投资380.9万元,约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9%。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院于2011年2月委托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年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3月,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以“丽环建函〔2011〕11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后又于2012年9月委托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0月,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以“丽环建〔2012〕116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审批。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年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依据,验收范围为一、二期迁建项目。不涉及辐射部分。
二、工程变动情况
和原环评报告及批复相比较,医院的床位数、总建筑面积、机动车泊位、设备数量等和原环评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该项目整个院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包括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等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为“分质预处理+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h,最大日处理量为700 m3。
生活污水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站处理。
2、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项目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废气经强制通风,通过专用排烟竖井地面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封闭的地埋组合式,防止臭气扩散挥发;食堂油烟废气通过内置专用烟道,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在屋顶高空排放,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
3、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主要为风机、水泵、空调和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并在边界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音带。
4、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固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设有危险废物存放间。医院职工、宿舍的生活垃圾设有生活垃圾存放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医院产生的各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第一次监测时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超标,经整改后复测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所规定的综合医院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排放限值。
2、废气: 污水处理站场界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规定的二级新建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GB 18483-2001)后通过排放。地下停车库废气经机械强制通风系统,经烟道排至绿化带地面排放,上、下风向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物二级标准和相关参考标准的浓度限值。
3、噪声:医院厂界东、西、北侧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医院对固废进行了分类,医疗废物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固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检查组建议,在医院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建议及整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对照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意见”,复核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废水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并作比较分析。
2、强化各类污水的分质预处理管理、进一步对污水“生化处理+消毒”的处理系统进行提升,同时进行跟踪监测,核实处理效果,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进一步完善厂区的雨污分流和规范标准化排放口工作。
4、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臭气扩散挥发;地下停车库定时通风换气。
5、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完善标志标识。做好各类固体废弃物的规范管理和储存处置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
6、强化内部环保管理。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定期维护及保养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档案和各类环保台帐。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自主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目前我院已按照现场检查意见整改完毕,并按照规范公示并在环保部备案,我院认为可通过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抄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