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对诊疗方案的自主决定权。
(6)拒绝治疗权。
(7)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8)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病友的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不吸烟、减少探视来访人员等。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传染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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