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评定为浙江省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发文(浙卫发〔2013〕17号),公布全省18家精神病专科医院等级评审结果,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评定为浙江省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全省六所三甲专科医院之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自2006年晋升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以来,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医院综合竞争实力,将“创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列入医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近年来,医院坚持改革创新,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在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建设,资源整合、优化利用,增设了两个精神专科病区,一个老年病区,成立了国际保健康复中心,核定床位数由300张增加到500张,形成了精神专科特色突出、老年专科发展迅猛,康复理疗崭露头角的“一体两翼”发展模式,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在创新改革的同时,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不断加强科研人才建设,提升医院科研水平;不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凝聚力;不断强化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公益办院。创新改革和强化管理像两股强有力的助推器,引领医院科学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