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文(丽爱卫〔2013〕10号),根据《丽水市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决定命名130个单位为丽水市无烟单位,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榜上有名。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日前,丽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文(丽爱卫〔2013〕10号),根据《丽水市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决定命名130个单位为丽水市无烟单位,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