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验科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现对医院临床使用的部分检验科试剂及耗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检验科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投标办法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经营企业投标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
2、认真填报招标产品目录(附表一)。
3、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复印件,以上内容详细登记(附表二)。所投标报价的产品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时请以投标产品目录顺序(原编号)排列,不投标产品不得删除。投标书的装订按投标产品目录序号装订。
5、经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初定2-3家需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经试用后根据试用的综合情况再决定中标单位.样品不退回。需提供样品的应在样品标签上注明单位名称、投标产品名称及生产厂家。
6、投标单位按经营许可证的范围进行投标,不得超范围投标。
7、参加投标的单位可直接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请交纳资料费50元,资料费入账到指定账号(户名: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账号:1210199219201205919,开户银行:工行丽水分行营业部)。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的GMP证书。
2、代理产品委托书复印件:产家(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委托书。
3、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供货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5、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另提供电子版(附表一、附表二);电子版报价须与纸质报价一致。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三、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评标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临床医学、检验及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单数组成。
2、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
六、投标时间:投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09日下午5时。开标时间另定
联系电话:0578-2559889 联系人:马老师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大洋路115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15.11.27
附件:
1.附表一
2.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