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医用耗材招标通知书
根据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对部分医用耗材进行招标,投标单位于8月15号前将以下相关资料寄至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5、以上证件请附证件有效期目录表(附表一)
6、代理产品委托书复印件:
7、产家(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号码,供货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根据我院的招标要求(见附表二、顺序按原编号排列,不投标产品不得删除),本单位以前未曾用过的产品,必须提供试用装,按要求(见附表三)填好表格。(表一、表二、表三)一并制作光盘,报价单和光盘分开用信封封好,与标书一起在规定时间内交我院采购中心,预期不予办理。
向我院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578-2559889 联系人:戴小玲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大洋路115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09.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