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均次费用,提高社会效益
2011年以来,医院在抓好医疗质量的同时,通过“优质服务我先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活动,更加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在严格控制药品比重的情况下,针对乱开方、乱开单现象,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杜绝低效、无效性医疗费用。良好的信誉和措施使我院就诊人次大幅度增加,均次费用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今年一季度全院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同比减少了44.18元,每出院人次费用同比降低了276.31元, 基本上实现了以低廉的价格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的目标,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了医院的社会效益。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赵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