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价格查询
人事招聘
采购招标
医用耗材价格
通知公告
专项债使用情况
预决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

2020-02-26 09:57:00 1565381次

告知书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防控疫情是当前的头等大事,为给您提供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我院住院大楼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格执行患者陪护和探视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疫情期间,医院精神专科病房不再允许探视,家属物品也不再接收,希望您能理解。开放病房已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家属进入病房前要完成流行病学筛查并出示健康绿码。此外,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14:00-14:30,原则上普通病人只允许1名家属探视,危重病人只允许2名家属探视,有特殊情况务必向科主任、科室护士长申请。


2. 医院门诊严格落实”一人一诊室“制度,如门诊内有其他患者在就诊,请您在指定区域内耐心等候。如需要亲属陪同就诊,请提前告知门诊护士得到许可,并时刻注意保持间距。此外,门诊西门、专科楼开放时间为7:30-19:30;门诊北门开放时间为7:30-16:30,希望您知晓。


3.我们在每个病区内设立了医学观察病房,在您做好入院筛查后(流行病学史、血常规、CRP、肺部CT),将会在医学观察病房内观察14天,专科病人无异常后才可进入封闭病房,请您谅解。


4. 出入门诊、病区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陪护证,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驾驶证等能核实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务必配合我们的工作人员完成身份识别、相关信息的填报、测量体温等工作。


5. 陪护期间,护士会对正在陪护的您每天测量体温1次,如发现体温≥37.3℃或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者,请一定要按护士的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


6. 请务必服从医护人员的安排,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尽量减少在病房内不必要地走动。


7. 您的手腕带、病区检查申请等物品不要随意丢弃,这是您出入病区(外出检查等)时需出示的重要凭证。


8. 您或您的家人出院时,需把陪护证交还,切记不可带出病房。陪护证发放及回收均要有陪护人签字,如陪护证缺失请及时向护士长申请补办。


       医院人口密集,容易产生交叉感染,请家属们减少来医院探视患者次数,建议您采用电话、视频的方式进行。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