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采购使用的肠内营养制剂合同已到期,需重新招标,欢迎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2022-07-C。
2. 采购项目: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
3. 采购内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见附件一)。
4. 合作期限:2年。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2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能开具正规发票,开具发票的销售单位名称必须跟投标公司相符;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6投标产品必须符合肠内营养制剂产品参数要求;
5.7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药字号产品;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按序排列装订:
6.1投标文件构成:
6.1.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12生产厂家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生产许可证;
6.1.3代理产品的授权书;
6.1.4业务员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或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6.1.5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分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6.1.6如产品有在三级甲等医院服务经验请提供名单(近2年);
6.1.7产品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
6.1.8投标公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
6.1.9投标公司对廉洁销售的承诺;
6.1.10产品目录报价表(附件2)。附件表格中产品名称及包装规格为常规的名称及规格,如投标产品与表格名称、规格不同,请投标者在备注中注明。根据附件表格内容完整填写(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否则责任由投标商自负;
6.1.11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并按序排列装订。
6.2投标文件格式
6.2.1投标人应提供一式二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8月5日17: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行政楼3楼采购中心办公室麻老师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8.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8.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8.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9. 注意事项
9.1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9.2原则上各投标公司需按照我院提供的目录产品报价,但如果产品名称叫法不同、规格有不同的,各投标公司可以按自己公司的名称规格报,但必须在备注栏里注明;
9.3所提供的附件产品目录报价表均需同时提供(U盘)电子文档的形式和纸质形式;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采购中心联系人:麻老师,电话: 0578-2299928
临床营养科联系人: 梁老师, 电话:0578-209627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行政楼3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32300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