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现公开我院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重点质控技术),具体目录如下∶
序号
类型
医疗技术名称
1
重点质控技术
血液透析技术
主管部门∶医务处;联系电话∶0578-229992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