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文件
丽社险中心〔2012〕 64号
关于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年度结转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各定点单位:
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结转需要,市中心系统将于
一、
二、年度结账后确因病情仍需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及
三、
四、参保人员在
五、请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定点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相关年度结转工作。
年度结转当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市社保中心。
市社保中心联系人:何卿、林初春。
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抄送: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