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原采购使用的肠内营养制剂产品合同已到期,需重新采购,欢迎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详见附件1),预算120万元/年
三、合作期限:2年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2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能开具正规发票,开具发票的销售单位名称必须跟投标公司相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资料和商务资料两部分构成
5.1技术资信资料
5.1.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三证合-);
5.1.2生产厂家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生产许可证;
5.1.3代理产品的授权书;
5.1.4业务员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或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5.1.5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分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1.6如产品有在三级甲等医院服务经验请提供名单(近2年);
5.1.7投标公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
5.1.8投标公司对廉洁销售的承诺。
5.2 商务资料:
5.2.1报价单(见附件三)
5.2.2投标文件格式
5.2.2.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各一式二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2.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资料”“商务资料”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2.2.3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7: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邮寄或送至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临床营养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7.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7.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7.3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
7.4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7.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八、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不需要购买标书,各投标单位要严格按招标公告(包括附件)的内容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
8.2投寄招标文件同时提供样品各一份;
8.3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8.4原则上各投标公司需按照我院提供的目录产品报价,但如果产品名称叫法不同、规格有不同的,各投标公司可以按自己公司的名称规格报,但必须在备注栏里注明。
采购中心联系人:潘老师,电话: 0578-2299928
临床营养科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578-209627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环路69号行政楼三楼采购中心
邮编: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