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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及咨询询价公告

2024-04-01 16:46:00 32295次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控制,预防和惩治财经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1936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院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欢迎合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前来报名。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工作内容要求

  1.针对医院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项经济业务,按照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的内部控制评价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并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工作。

  2.按照《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控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编写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

  3.对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可操作的优化建议。

  4.提供医院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填报等过程中的专家咨询、指导及其他相关服务。

  5.评价及咨询交付成果:

  (1)一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附优化完善建议)

  (2)一份《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附优化完善建议)

 (3)一次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

三、其他要求

1.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事务所必须为医院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面罗列的相关问题:医院任何形式的数据或文档资料、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内部信息);一旦泄密,经查实后,事务所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签署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保密条款,未经医院书面许可,事务所不能擅自向第三方公开、展示、泄密有关协议的内容。

3.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不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秘密,不将其用于履行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便提供给与本机构内部成员,也将遵循保密要求以及使用范围要求。

四、项目完成周期

时间要求:30天(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填报截止前完成以上所有内容)

五、本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及咨询费用预算控制价3.5万元。

六、标书内容

1.报价单(投标价格包含差旅费、人工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2.有效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详细的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七、付款方式

在所有内容完成并出具评价报告后,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八、其他

1.投标人请于20244月3日16:00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2.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

3.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在满足我院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4、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北环路69号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采购中心联系人:潘老师0578-2299928。

党政综合办联系人:邓老师1385707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