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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物资招标公告

2021-03-11 10:13:00 1921065次

我院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定点采购食堂物资,欢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经销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

1.1 调料类

1.2 饮料奶制品

1.3 禽蛋

1.4 生活用品及日杂百货

二、投标须知

2.1 送货及时,投标单位需为我院食堂的常用物资备货。

2.2 投标单位要求为莲都区范围内商家。

2.3 中标单位发货时必须随货附上正规产品销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每次供货需提供食品检测报告。

2.4 发货时间,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1天内将货物发到仓库或指定地点(不收取额外费用),紧急叫货2小时内送达。

2.5 中标单位发货及收款单位地址必须与合同标书一致。

2.6 中标单位提供的物资有质量问题的应予退货或更换。因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对我院日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可取消供货资格并保留额外处罚的权利。

2.7 供货产品要保证足斤足量,如发生缺斤少两的情况,需及时补齐差重。违反次数达到五次及以上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

2.8 合作期一年,试用期二个月。

2.9 付款方式:月结,中标单位需提供税务发票和送货清单

2.10 物资分项要求:

2.10.1 每半年进行一次市场价格了解,若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则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商家按询价的价格供货,如商家不提供则终止合同。

2.11 产品要求:

2.11.1 调料品、饮料、奶制品等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12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所有食材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标书内容:

标书要求一正二副,密封包装并盖企业公章,标书包含以下内容:

3.1 投标单位需按我院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未按报价单报价的作废标处理。报价包含税费、运费等相关费用。

3.2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 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4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 业务员授权书及详细联系方式。

3.7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3.8 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4.1 时间:2021年3月22日16:30

4.2 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

五、开标:

5.1 时间:2021年3月23日

5.2 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阳光洽谈室

六、联系方式:

食堂联系人:吴达进     联系电话:0578-2096277

采购中心联系人:麻显娇    联系电话:0578-2299928

七、评标原则:

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八、招标目录:

详见附件(一、二、三、四)。

附件1调料类.doc

附件4生活用品及水果.doc

附件3禽蛋.doc

附件2饮料奶制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