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名称] 采购中心

[负责人] 麻显娇

[电 话] 0578-2299928 [电子邮件] lssdeyy@sina.com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规定以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物资采购的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及使用的安全性等情况。

2.按上级有关部门及院部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采购财务报表,编制年度医院物资采购计划。

3.保持与卫生行政部门、药监部门、政府采购部门等院外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与临床各科室、院内财务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听取质量反馈并记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各类医用耗材采购等工作。落实并执行院部交给的各项物资(除药品、基建、设备外)的采购工作。

5.掌握和了解市场动态及价格信息,为医院领导决策医用耗材采购时做好参谋和咨询服务工作。

6.定期审核付款发票,集中上交中心负责人审核。各种采购物资在上交发票付款前,采购经手人需向仓库管理人员征求意见,在确认无产品质量等问题后方可付款,若有质量问题拒绝付款。一旦发现不规范付款给医院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负责受理医院各部门医疗器械申购的审核与报批。

8.负责医疗器械仓库各类医疗器械的入库和验收、保管(养)、出库、发放、盘点及物资在用账登记工作。

9.做好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9.1 做好采购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将所有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信息录入医院物资管理系统。

9.2 做好招投标、询价、洽谈等资料的管理工作,采购招投标资料、合同、供应商资质文件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落实合同履行工作,确保医院利益不受损失。

10.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及采购管理程序,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严禁在办事中吃拿卡要;严禁收受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终止采购协议;同时取消采购员资格,立即调出采购中心,并按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且采购员承担采购协议所约定的一切经济责任;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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